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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

2021年12月31日 15:50 点击:

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原则上按照湖工大政字〔2019〕137号文件《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 订)》进行,补充细则如下:

1、研究生以湖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才计分,计分方法如下表。期刊分类参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分为A、B、C 三类(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不计分)。

2、发明专利: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计分,其他排名不计分。已公开审核但未授权的发明专利按实用新型专利处理(减半计分,余分在授权年度计分),实用新型专利总分不超过5分,所有专利计分上限为10分。

3、社团活动:组织省级以上研究生集体活动者一次获3分,协助组织者2分;组织校级以上研究生集体活动者一次获2分,协助组织者1分;担任班级干部、研究生会干部,并积极为我院研究生服务者获5分。累计分数以10分为上限。

4、社团活动计分重点奖励积极参与相关活动的学生,例如参加运动会、辩论赛、元旦晚会等,独自做学术报告会主讲者加3分,参与组织报告会者不加分。担任学生干部主要奖励积极为我院研究生服务者,需要三名同学给予推荐,加5分,申请加分者不得相互推荐。申请者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提交申请报告,由院评定委员会确认。

本细则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