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学院综合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崇材楼318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会。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并开展研讨和学习心得体会发言。与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经中央政治局会议三次修订的《条例》条文清晰、内容全面、易于操作,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对全党同志的关心厚爱。作为学院基层党员干部一要坚守政治纪律,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决不能散布丑化抹黑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中国历史的错误言论等;二要坚守组织纪律,积极贯彻拥护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全力执行上级组织的分配、调动和交流,不得从事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三要坚守廉洁纪律,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搞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等;四要坚守群众纪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生的诉求积极正确应对,不刁难学生,不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学生利益等;五要坚守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从风险的角度审视评估实验室和实验风险,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加强有毒试剂、气体,高压、高速运转设备等有效管理,强化职业操守,时刻防范化解各级各类安全隐患等;六要坚守生活纪律,倡导艰苦朴素,反对铺张浪费,追求高尚情趣,反对低级趣味,遵守公序良俗,重视家风建设等。
学院党委雷书记强调,认真学习《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学懂弄通悟透,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自觉用党纪党规校正自身思想和行动,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必须保持身体力行,知行合一,逐章逐条逐句学习《条例》,精准把握“六项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必须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戒尺高悬,警钟长鸣;必须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永远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奋力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文:综合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