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展板设计作品展

作者:邹梦麒 时间:2022-05-20 点击数:

为加强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提升资助育人实效,值我校“诚信教育及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之际,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举办了“资助政策宣传展板设计大赛”。2022年5月5日-5月15日,院勤工助学中心收到来自22个班级发来的作品,一共53副,学院最终评选出10副获奖作品,接下来一起欣赏同学们的优秀作品吧!

一等奖 数媒2101 李萌硕

二等奖 包工1903 方术霖

二等奖数媒2001 文静

三等奖 包工2101 甘美菊

三等奖 数媒2101 鲁倩瑶

三等奖 数媒2001 刘千紫

优胜奖 包工2003 梁静佳

优胜奖 印刷2002 彭敏

优胜奖 包工2101 徐颖

优胜奖 高材2101 刘学远

一、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执行标准),以下内容摘写于国家资助政策相关文件。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面向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含金量最高的国家级奖励项目。每年奖励6万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湖南省已经取消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受理的助学贷款。)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我校本科生勤工助学每月全勤,劳动报酬300元。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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