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8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包材学院各班级: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议小组:

组长 包材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 谭辉

成员 包材学院学工办全体辅导员老师、各班班主任、团学会学生干部、各班班委和普通学生代表

二、评选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20189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数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将学校分配至我院的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再分配至各年级专业,名额如下:

序号

年级专业

名额

1

2015级包装工程

7

2

2015级印刷工程

7

3

2015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4

2016级包装工程

6

5

2016级印刷工程

5

6

2016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

7

2017级包装工程

9

8

2017级印刷工程

4

9

2017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合计:51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且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列;

6)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7)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2、下列情况,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内有一门以上功课(含1门)不及格者;

3、在校期间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4、留级生和进修生;

5、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

6、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7、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

8、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诚信,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者;

9、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费用者;

10、有其他行为,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能参评者。

七、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

1、《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1)使用学院下发的《(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任意改变格式或自制表格,表格必须正反面打印,不得增加页数。

2)其填写要求:①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栏以及所有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手写,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②申请理由150字以上,内容要能全面概括学生本人在德、智(具体的排名情况及详细的分数)、体、美等方面的突出表现,重点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致贫的详细原因;③院系评审意见必须能简要概括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异及励志奋进之处,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等。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陈述),使用工大信纸手写;(交纸质档一份)

3、个人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公章)(交纸质档一份)

4、奖励、荣誉证书材料(交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转专业学生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特别说明:

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专业不同的,无论是学院内转专业还是跨学院转专业,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原则上不予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也在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九、工作日程安排

197-921号,各班宣传动员,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922-930,学院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3108日-1011日,完成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的个人信息的录入;

41012日,学院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至校资助中心。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在年级、学院、学校及校园网公示,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助学金,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请申报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来准备,且严禁弄虚作假。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同学视为自愿放弃参评。

十、各年级主要负责人

总负责人: 夏维

15级负责人: 李祎

16级负责人:赵丽琼

17级负责人: 李涛

以上同学的联系电话及邮箱请见我院学生干部联系表。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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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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