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26日 11:05 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文利民

    组员:何欣、詹玲、童宇杰、胡晓琰、唐渊、唐蕴轩、张姗姗、谭海湖、张丹、

    彭敏、任佳乐、程莉、谢钰瑜、戴航、李湘、范磊

    联系电话:22182093

    二、评选依据

    我院严格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9号)及2022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以及评选依据

    学校下达分配至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有2个,我院根据申报同学的学业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

    四、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入学后第二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大学期间获得不少于2项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上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到原就读学院参评;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学生,因专业不同,课程不同,不具备参评资格。

    五、各项表格填写及相关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①应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②段首空两个字的位置,字数200—250字;③一律不使用书信形式,不能出现“我”或“本人”字样;④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无雷同,无错别字、不漏字,不错漏标点符号。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理由:①段首空2格;②字数100—150字;③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④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等字样。

    3、学生获奖情况以2021-2022学年的为主,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颁奖单位用全称,颁奖单位较多的,只填写排列第一的单位,再加上“等几部门”,如“教育厅等3部门”。)。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必修课和及格课程门次均是以2021-2022学年为界定,必修课包含必选课(即所有同学本学年都要学的课程),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不能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

    、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2日-9月28日,学院宣传动员,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

    2、2022年9月29日-10月11日,学院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电子档;

    2、《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电子档;

    3、2021-2022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办公章)纸质档;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相同的顺序依次放好,待审核后退回原件);

    5、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有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