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我院学生违反我校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情况通报

    2022年03月22日 17:00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3月6日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相关内容要求,现就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几位同学予以通报批评:

    胡 某,男,汉族,材料学2019级研究生。2022年3月6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3月6号下午由黄花机场坐飞机飞往江苏常州奔牛机场,3月10号下午经江苏南通坐火车返回株洲,返校后健康码变黄,现在翠苑安排集中隔离。

    张某某,男,汉族,印刷工程2021级学生。2022年3月12日末经批准擅自离校,3月12号上午七点打车到湘潭,3月12号下午打车回株洲,返校后健康码变黄,现在翠苑安排集中隔离。

    曾某某,男,汉族,包装工程2021级学生。2022年3月11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3月11日下午打车到长沙,3月11日晚上打车回株洲。

    王 某,男,汉族,包装工程2021级学生。2022年3月12日末经批准擅自离校,3月12号上午11点25坐火车到长沙,3月12号晚上7点36坐高铁回株洲。

    以上同学未经批准私自离校,违反学校疫情防控关于禁止擅自离校或离开株洲市的相关规定。该四位同学行为因防疫管控特殊时期私自离校,对学校防疫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扰乱了学校的防疫工作部署,给我校疫情防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了严格执行并落实当前防疫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全院师生疫情防控外出审批的规定。经学院学工办集体研究,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分别给以上四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全体师生引以为戒,保障我校疫情防控到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个个有担当。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